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
公示公告
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 选取区域性无人装备演训综合基地项目 方案编制咨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6-10-13
为规范区域性无人装备演训综合基地项目方案编制公司政府采购有关工作,加强招标采购的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随机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名称区域性无人装备演训综合基地项目方案编制咨询公司选取。二、招标代理服务范围1、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订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协助合同签订等服务。2、编制公开招标文件工作必须在项目单位提供资料后3日内完成,并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流程完成招标任务。三、招标代理费标准按国家标准计算及执行国家部委最新相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要求。四、报名条件及须提交的材料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注册登记截图;5、本公司组织架构简介,招标从业人员组成,必备的专业人员(包括法务人员或公司法务业务委托证明资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6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并提供不少于10人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资料;7、具有开展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3年及以上时间,需提供连续三年不间断的从业证明材料(需提供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公告截图,一个季度提供一个项目);8、近3年内从事过同类同性质采购服务的招标代理项目3个以上,需提供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项目公告截图(与第7条相同的资料不必重复提供,审查资料时合并查看);9、提供固定办公及开标活动场所证明,(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单位一致)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规范的开标室、评标室、投标人等候区,办公及监控设备设施齐全。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或租用合同复印件(租用合同或者协议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10、提供服务类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服务资料,包括从采购单位采购项目需求开始、到采购组织实施整个过程资料(包括专家参数论证过程)阶段完整资料;11、税收缴纳证明:自2026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资料;12、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并附“信用中国”网站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报名资料要求:以上材料及复印件资料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首页必须提供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必须清晰明了,所有资料(包括图片、数字、文字等)必须以纸质文件制作要求为标准,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候选资格,并按规定上报采购监管部门处理。五、资格审查1、市发改委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组建评审组,接收报名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报名资料。2、评审组将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评审会议。未通过者不予通知,所留资料不予退还。六、选择方案及要求1、本次确定的招标代理单位应在确定招标资格7日内与主办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违约者视为自动弃权,并予以相应的惩戒。2、中标的招标代理单位在中标后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3、近3年内有对招标领域造成不良影响的招标项目的代理机构不在审查合格范围内。七、报名时间和材料递交地点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交“四、报名条件及须提交的材料”中列明的所有资料);2、地点:沃金大厦15楼1513室。联系人:崔绮珈        联系电话:18603723022   
2025年度 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部门决算
2026-09-24
2025年度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部门决算
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 法律顾问选聘结果公示
2025-12-25
一、项目名称: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法律顾问选聘二、询价方式:公开询价(一次报价)三、询价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上午9:00四、询价地点: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五楼会议室五、本项目询价结果信息公示于2025年12月25日在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六、成交人:上海大沧海新闵(安阳)律师事务所,成交报价20000元。七、成交公示期: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八、联系方式:2559225。                                                             2025年12月25日
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 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二次)
2025-12-22
为全面贯彻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断提升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通航中心)的依法工作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决定通过询价谈判的方式,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工作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二)年龄在5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且熟悉与工作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五)在安阳市市区律师事务所执业。三、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一)为我中心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建议)书;(二)参与我中心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我中心牵头实施的法规性文件评估工作;(三)受我中心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的涉法内容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并出具法律意见(建议)书;(四)作为我中心委托代理人代理参加诉讼、复议、调解和仲裁等法律事务;(五)代为处理以下非诉专项法律事务,维护我中心的合法权益:1、为处置我中心信访案件、重要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2、应我中心要求,就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我中心委托,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法律服务;3、为我中心各类活动全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4、受指派对所辖范围内发生的有一定影响的涉法事件,进行调查或者协调处理,提出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等:5、参与处理涉及我中心的尚未形成诉讼的各类纠纷,与相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律师见证及申请强制执行等;6、协助我中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7、协助我中心清理债权、债务;8、代为见证。包括:行政执法文书、催收债权通知书和履行担保义务通知书等材料,并出具律师见证书。(六)参与我中心复杂、疑难或者重大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件的讨论、审核和论证,依法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为我中心承担的重大建设项目全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八)协助我中心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 (九)按照工作指派,为我中心提供其它相关法律服务。四、法律顾问承担的义务(一)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二)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三)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四)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我中心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五)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我中心的合法权益;(六)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我中心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作不恰当的表述或虚假承诺;(七)谨慎保管我中心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灭失或损毁;(八)聘用合同解除后一年内,不能接受他人委托办理对我中心的诉讼、复议案件;(九)根据工作需要出具书面意见书。书面意见书应当由受聘律师本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并对提出的法律意见负责;(十)与我中心约定的其他义务。五、服务方式 (一)现场服务。根据工作要求,参加讨论会、协调会、论证会、听证会、案审会或参与谈判、代理诉讼、仲裁案件等,完成指定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根据工作要求,对我中心办理的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在限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工作要求,对重要涉法事项、法律文书、法律文件等,在规定期限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四)根据工作需要,短期内驻市我中心地址办公,具体时间视情况另行商榷。  六、服务费用 (一)服务费报价上限为2万元/年。代理诉讼、仲裁、复议、调解等案件不再另付费用,办理委托事项发生的合理工作费用,由我中心承担。(二)法律服务期限为三年,在合同内,视服务情况,原则上与中选法律顾问续签合同,也可根据服务情况重新选聘。七、选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12月25日上午9:00前到市通航中心522报名(安阳市民防路2号北门),咨询电话:2559225,逾期不再接受。也可通过邮箱报名:ayshkb@163.com。(二)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综合打分的方式,我中心组成评审小组,按照评审表(附件2)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按分数高低顺序,逐个进行谈判,率先达成协议的,确定为聘任人选。评审时间、地点:2025年12月25日上午9:00在五楼会议室进行。 报名人员现场提供相关资质、业绩证明(本人签名,或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三)公示。选聘结果将通过安阳通用航空发展中心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四)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签订法律服务协议。 八、报名事宜 (一)报名材料及要求 1、报名表(多人参与的,每人均需填写); 2、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6、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7、评审表(附件2)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邮箱报名的,现场将对原件进行审验。未提供报名材料中评分表涉及的相关证明材的,相应项目不得分。 (二)其他事项1、律师事务所报名时需注明是否为首席律师。2、参与报价即视为同意本公告附件4的内容,签订协议时可对细节进行谈判,实质性条款不再变更。3、本公告内容如与附件4的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服务合同
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 法律顾问选聘项目流标公告
2025-12-18
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2025年12月18日组织开展的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因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流标。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可关注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网站和公众号。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18日
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 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2025-12-15
为全面贯彻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断提升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通航中心)的依法工作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决定通过询价谈判的方式,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工作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二)年龄在5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且熟悉与工作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五)在安阳市市区律师事务所执业。三、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一)为我中心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建议)书;(二)参与我中心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我中心牵头实施的法规性文件评估工作;(三)受我中心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的涉法内容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并出具法律意见(建议)书;(四)作为我中心委托代理人代理参加诉讼、复议、调解和仲裁等法律事务;(五)代为处理以下非诉专项法律事务,维护我中心的合法权益:1、为处置我中心信访案件、重要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2、应我中心要求,就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我中心委托,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法律服务;3、为我中心各类活动全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4、受指派对所辖范围内发生的有一定影响的涉法事件,进行调查或者协调处理,提出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等:5、参与处理涉及我中心的尚未形成诉讼的各类纠纷,与相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律师见证及申请强制执行等;6、协助我中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7、协助我中心清理债权、债务;8、代为见证。包括:行政执法文书、催收债权通知书和履行担保义务通知书等材料,并出具律师见证书。(六)参与我中心复杂、疑难或者重大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件的讨论、审核和论证,依法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为我中心承担的重大建设项目全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八)协助我中心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 (九)按照工作指派,为我中心提供其它相关法律服务。四、法律顾问承担的义务(一)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二)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三)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四)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我中心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五)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我中心的合法权益;(六)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我中心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作不恰当的表述或虚假承诺;(七)谨慎保管我中心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灭失或损毁;(八)聘用合同解除后一年内,不能接受他人委托办理对我中心的诉讼、复议案件;(九)根据工作需要出具书面意见书。书面意见书应当由受聘律师本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并对提出的法律意见负责;(十)与我中心约定的其他义务。五、服务方式 (一)现场服务。根据工作要求,参加讨论会、协调会、论证会、听证会、案审会或参与谈判、代理诉讼、仲裁案件等,完成指定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根据工作要求,对我中心办理的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在限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工作要求,对重要涉法事项、法律文书、法律文件等,在规定期限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四)根据工作需要,短期内驻市我中心地址办公,具体时间视情况另行商榷。  六、服务费用 (一)服务费报价上限为2万元/年。代理诉讼、仲裁、复议、调解等案件不再另付费用,办理委托事项发生的合理工作费用,由我中心承担。(二)法律服务期限为三年,在合同内,视服务情况,原则上与中选法律顾问续签合同,也可根据服务情况重新选聘。七、选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12月18日上午9:00前到市通航中心522报名(安阳市民防路2号北门),咨询电话:2559225,逾期不再接受。也可通过邮箱报名:ayshkb@163.com。(二)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综合打分的方式,我中心组成评审小组,按照评审表(附件2)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按分数高低顺序,逐个进行谈判,率先达成协议的,确定为聘任人选。评审时间、地点:2025年12月18日上午9:00在五楼会议室进行。 报名人员现场提供相关资质、业绩证明(本人签名,或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三)公示。选聘结果将通过安阳通用航空发展中心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四)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签订法律服务协议。 八、报名事宜 (一)报名材料及要求 1、报名表(多人参与的,每人均需填写); 2、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6、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7、评审表(附件2)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邮箱报名的,现场将对原件进行审验。未提供报名材料中评分表涉及的相关证明材的,相应项目不得分。 (二)其他事项1、律师事务所报名时需注明是否为首席律师。2、参与报价即视为同意本公告附件4的内容,签订协议时可对细节进行谈判,实质性条款不再变更。3、本公告内容如与附件4的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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