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立健全低空保险政策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近期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初步建立,低空保险产品不断丰富,更好满足各类应用场景保障需求;到2030年,低空保险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对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持续增强。
近年来,我国以无人驾驶航空器为代表的新型低空航空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深入推进,农林作业、巡查巡检、城市治理、应急救援、物流配送等场景有序拓展。低空飞行活动日益增多,亟需建立完善低空保险政策制度、产品服务和监督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此同时,低空法律体系尚在构建过程中,责任认定、损失评估与协同监管方式亟待创新,并且低空运营主体大多规模较小、分布分散、风险承受能力弱,运用金融工具管理风险的门槛较高,风险量化与保险产品设计难度大。低空经济运营主体与保险业之间存在一定认知与业务隔阂,传统航空保险的经验数据与风控模型在此面临“失灵”。
为解决保险公司“不敢保、不会保、不愿保”的问题,《实施意见》从政策体系、制度建设、产品服务、基础能力4个方面,系统构建覆盖全链条、兼顾强制与创新、平衡安全与发展的现代低空保险生态。一是健全低空保险政策体系。加强各级低空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对低空保险的支持,将保险作为强化场景运营安全监管、健全事故处理制度的重要手段,鼓励低空经济各类经营主体有效运用保险机制。二是加快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对于按照法律法规应当投保责任保险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推动加强投保情况核查,依法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实施办法,出台示范条款。三是强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覆盖低空全产业链的保险产品体系,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和传统有人驾驶航空器保险供给和服务能力,面向各类应用场景提供针对性保险保障。四是提升保险可持续经营能力。加快建设低空保险信息平台,探索低空保险信息平台与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对接,加强保险机构、再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等专业能力建设。此外,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责任分工,加强风险防控,深化宣传推广。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政策仿真实验室副主任、研究员张晓兰近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撰文表示,低空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正处于从技术探索迈向规模化、商业化发展的关键阶段,安全与风险保障是低空经济行稳致远的重要支撑。《实施意见》的出台不仅是完善低空经济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产业从“野蛮生长”向“规范发展”转变的关键一步。其系统性安排既回应了产业风险保障需求,又契合安全监管要求,通过健全政策体系、建立强制投保制度、强化服务保障、提升经营能力、完善组织保障,护航我国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着力完善低空保险政策,不断丰富低空保险产品,持续增强保险保障作用,加快形成覆盖广泛、保障有力、服务专业、市场规范的低空保险体系。
来源:经济日报



